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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曾永红律师 曾永红,律师,硕士。四川盐源人,先后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先后执业于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优良的法律素养及实践能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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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曾永红律师

电话号码:0834-2198588

手机号码:15181518508

邮箱地址:545986906@qq.com

执业证号:15134201510539030

执业律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龙眼井街78号

法律文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证将来裁判的执行,请求人民法院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某种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

文书样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诉前)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交通事故纠纷,申请人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因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和根据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中)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交通事故纠纷,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在案,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因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和根据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月日

说明:

1、事实和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然后写请求保全的原因,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毁损诉争标的物的行为,及其正在实施处分的行为。

2、请求目的。即请求采取何种保全措施,应写明要求人民法院或查封、或扣押、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同时表明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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