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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曾永红律师 曾永红,律师,硕士。四川盐源人,先后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先后执业于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优良的法律素养及实践能力...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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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曾永红律师

电话号码:0834-2198588

手机号码:15181518508

邮箱地址:545986906@qq.com

执业证号:15134201510539030

执业律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龙眼井街78号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的解除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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