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盐源专业律师网
15181518508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曾永红律师 曾永红,律师,硕士。四川盐源人,先后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先后执业于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优良的法律素养及实践能力...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曾永红律师

电话号码:0834-2198588

手机号码:15181518508

邮箱地址:545986906@qq.com

执业证号:15134201510539030

执业律所:四川淇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龙眼井街78号

交通事故

什么是毒驾?

毒驾有什么危害?

1、吸毒导致人反应能力下降

吸毒会让人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2、毒驾具有隐蔽性,很难肉眼发现

不同于酒驾的表现,毒驾通常需要通过测验才能被发现出来,交警在检查中单靠肉眼难以判断其是否吸毒。这也是为何我们总是能听到交警查酒驾的消息,但却几乎没有听说过交警在哪条路上设置关卡查危害更大的毒驾的缘故。也正因为毒驾难以及时发现,所以对毒驾的控制力度大打折扣,导致了危害性大的情况发生。

我国对毒驾怎么处罚?

不同于酒驾入刑,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处罚毒驾的行为,如果毒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只能以交通肇事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类似罪名处罚。我国在更多时候只是预防毒驾的发生。由此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毒驾者的狂妄。

我国法律规定,吸毒成瘾且未戒除的人员要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注销的公安交警部门会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如果发现申请人时吸毒成瘾且未戒除的人员,不予受理申请。

毒驾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注销其驾照,五年内不允许考驾照;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会被判刑和注销驾照,终身不能考驾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maslsw.ne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